為深入貫徹實施《江蘇省農村水利條例》,切實加強我省農村水利工程建設與管護工作,近日,省水利廳、省發改委、省財政廳、省農業農村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生態環境廳、省住建廳聯合印發《關于切實加強全省農村水利建設與管護工作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
《意見》指出,各地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,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,圍繞鄉村振興戰略,加快建立與農業農村現代化相適應,功能齊全、布局合理的工程保障體系,職責明確、服務到位的運行管護體系以及規范有效、務實管用的行業監管體系,全面提升農村水利服務能力,為建設美麗江蘇、助力鄉村全面振興奠定堅實基礎。
《意見》明確,到 2025 年,全省農田抗御水旱災害能力、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及農業水資源利用效率穩步提升,農田有效灌溉面積、旱澇保收田面積、節水灌溉面積、灌溉水利用系數等具體指標進一步明確;全省城鄉一體化供水體系全面建立;農村水生態環境質量明顯好轉,農村生態河道覆蓋率明顯提高;農村水利工程良性運行機制和投入保障機制基本形成。到 2035 年,農村水利治理能力進一步提高,治理體系不斷完善,基本實現工程設施配套完備、運行管護規范高效、行業監督措施有力、生態環境持續向好、農民群眾幸福滿意的現代農村水利發展目標,處于全國領先水平。
《意見》從四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,一是著力完善工程保障體系,加快灌區現代化改造、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、加強農村生態河道建設、提升農村供水保障能力、開展圩區達標建設、抓好山丘區水源工程建設、大力發展農業節水灌溉、打造生態清潔小流域。二是建立健全長效管護機制,落實管護責任主體、明確管護范圍標準、完善管護配套制度、創新工程管護模式。三是夯實農村水利發展基礎,堅持規劃統籌引領、嚴格工程建設管理、加強基層隊伍建設、強化水利科技創新。四是認真落實各項保障措施,切實加強組織領導、加大財政資金投入、保障工程用地需求、落實占用補償機制、嚴格監督考核問責、強化輿論宣傳引導。
(供稿:廳農水處 責編:廳辦公室 許芬)